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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月27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了《中國的核應急》白皮書。全文如下:
中國的核應急
(2016年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核能發展與核應急基本形勢
二、核應急方針政策
三、核應急“一案三制”建設
四、核應急能力建設與保持
五、核事故應對處置主要措施
六、核應急演習演練、培訓與公眾溝通
七、核應急科技創新
八、核應急國際合作與交流
結束語
前言
原子的發現和核能的開發利用給人類社會發展帶來新的動力,極大增強人類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核能發展伴隨著核安全風險和挑戰。人類要更好利用核能、實現更大發展,必須創新核技術、確保核安全、做好核應急。核安全是核能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核應急是核能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核應急是為了包養控制核事故、緩解核事故、減輕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行為,是政府主導、企業配合、各方協同、統一開展的應急行動。核應急事關重大、涉及全局,對于保護公眾、保護環境、保障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始終把核安全放在和平利用核能事業首要位置,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倡導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秉持為發展求安全、以安全促發展的理念,始終追求發展和安全兩個目標有機融合。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民奮發圖強、歷盡艱辛,創建發展核能事業并取得輝煌成就。同時,不斷改進核安全技術,實施嚴格的核安全監管,加強核應急管理,核能事業始終保持良好安全記錄。
核事故影響無國界,核包養應急管理無小事。總結三哩島核事故、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福島核事故的教訓,中國更加深刻認識到核應急的極端重要性,持續加強和改進核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不斷提升中國核安全保障水平。中國在核應急法律法規標準建設、體制機制建設、基礎能力建設、專業人才培養、演習演練、公眾溝通、國際合作與交流等方面取得巨大進步,既為自身核能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保障,也為推動建立公平、開放、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應急體系,促進人類共享核能發展成果作出積極貢獻。
一、核能發展與核應急基本形勢
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創建核工業。60多年來,中國致力于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發展推動核技術在工業、農業、醫學、環境、能源等領域廣泛應用。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核能事業得到更大發展。
發展核電是中國核能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核電是一種清潔、高效、優質的現代能源。中國堅持發展與安全并重原則,執行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政策,采用最先進的技術、最嚴格的標準發展核電。1985年3月,中國大陸第一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破土動工。截至2015年10月底,中國大陸運行核電機組27臺,總裝機容量2550萬千瓦;在建核電機組25臺,總裝機容量2751萬千瓦。中國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型先進壓水堆、高溫氣冷堆核電技術。“華龍一號”核電技術示范工程投入建設。中國實驗快堆實現滿功率穩定運行72小時,標志著已經掌握快堆關鍵技術包養站長。
伴隨著核能事業的發展,核安全與核應急同步得到加強。中國的核設施、核活動始終保持安全穩定狀態,特別是核電安全水平不斷提高。中國大陸所有運行核電機組未發生過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二級以上事件和事故,氣態和液態流出物排放遠低于國家標準限值。在建核電機組質量保證、安全監管、應急準備體系完整。
中國高度重視核應急,始終以對人民安全和社會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強化核應急管理。早在作出包養網發展核電決策之時就同步部署安排核應急工作。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發生后,中國明確表示發展核電方針不變,強調必須做好核應急準備,1986年即開展國家核應急工作。1991年,成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統籌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1993年,發布《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對核應急作出基本規范。1997年,發布第一部《國家核應急計劃(預案)》,對核應急準備與響應作出部署,之后,為適應包養網核能發展需要,多次進行修訂形成《國家核應急預案》。目前,中國核應急管理與準備工包養網作的體系化、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全面提升。
按照中國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到2020年,中國大陸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左右;到2030年,力爭形成能夠體現世界核電發展方向的科技研發體系和配套工業體系,核電技術裝備在國際市場占據相當份額,全面實現建設核電強國目標。面對核能事業發展新形勢新挑戰,中國核應急在技術、裝備、人才、能力、標準等方面還存在一定不足,這也是其他國家在開發利用核能進程中面臨的共同課題。中國將通過理念創新、科技創新、管包養網車馬費理創新,不斷強化國家核應急管理,把核應急提高到新水平。
二、核應急方針政策
中國是發展中大國,在發展核能進程中,通過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發布政令等方式,確定核應急基本方針政策。
中國核應急基本目標是:依法科學統一、及時有效應對處置核事故,最大程度控制、緩解或消除事故,減輕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和國家安全。
中國核應急基本方針是: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
——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甜心寶貝包養網。各級核應急組織以“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的態度,充分準備,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核事故。建立健全專兼配合、資源整合、平戰結合、軍民融合的核應急準備與響應體系。核應急與其他工作統籌規劃、統籌部署、兼容實施。
——統一指揮、大力協同。核設施營運單位統一協調指揮場內核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各級政府統一協調指揮本級管轄區域內核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在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核應急組織、相關部門、相關企業、專業力量、社會組織以及軍隊救援力量等協同配合,共同完成核事故應急響應行動。
——保護公眾、保護環境。把保護公眾作為核應急的根本宗包養故事旨,以一切為了人民的態度和行動應對處置核事故。把保護環境作為核應急的根本要求,盡可能把核事故造成的放射性物質釋放降到最小,最大程度控制、減輕或消除對環境的危害。
中國核應急基本原則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軍地協同,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下,中國建立分級負責的核應急管理體系。核設施營運單位是核事故場內應急工作責任主體。省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責任主體。
——條塊結合、軍地協同。核應急涉及中央與地方、軍隊與政府、場內與場外、專業技術與社會管理等方面,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相互配合、大力協同、綜合施救。
——快速反應、科學處置。核事故發生后,各級核應急組織及早介入,迅速控制緩解事故,減輕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遵循應對處置核事故特點規律,組織開展分析研判,科學決策,有效實施輻射監測、工程搶險、去污洗消、輻射防護、醫學救援等響應行動。
三、核應急“一案三制”建設
中國高度重視核應急的預案和法制、體制、機制(簡稱“一案三制”)建設,通過法律制度保障、體制機制保障,建立健全國家核應急組織管理體系。
加強全國核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國家核應急預案》是中央政府應對處置核事包養故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國家核應急預案》對核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組織體系、核應急指揮與協調機制、核事故應急響應分級、核事故后恢復行動、應急準備與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規定。按照《國家核應急預案》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和核設施營運單位制定核應急預案,形成相互配套銜接的包養全國核應急預案體系。
加強核應急法制建設。中國基本形成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和行業標準、管理導則于一體的核應急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早在1993年8月包養網評價就頒布實施《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進入本世紀以來,又先后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包養網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從法律層面對核應急作出規定和要求。2015年7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開始實施,進一步強調加強核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對公眾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與這些法律法規相配套,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部門規章和管理導則,相關機構和涉核行業制定技術標準。軍隊制定參加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救援條例等相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短期包養。目前,正積極推進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立法進程。
加強核應急管理體制建設。中國核應急實行國家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全國核應急管理工作由中央政府指定部門牽頭負責。核設施所在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應急管理工作。核設施營運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場內核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由中央政府領導、組織、協調全國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加強核應急機制建設。中國實行由一個部門牽頭、多個部門參與的核應急組織協調機制。在國家層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政府和軍隊相關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核應急工作方針,擬定國家核應急工作政策,統一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決策、組織、指揮應急支援響應行動。同時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承擔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在省(區、市)層面,設立核應急協調機構。核設施營運單位設立核應急組織。國家和各相關省(區、市)以及核設施營運單位建立專家委員會或支撐機構,為核應急準備與響應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
四、核應急能力建設與保持
中國堅持積極兼容、資源整合、專業配套、軍民融合的思路,建設并保持與核能事業安全高效發展相適應的國家核應急能力,形成有效應對核事故的國家核應急能力體系。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核應急能力體系,部署軍隊和地方兩個工作系統,區分國家級、省級、核設施營運單位級三個能力層次,推進核應急領域的各種力量建設。
建設國家核應急專業技術支持中心。建設輻射監測、輻射防護、航空監測、醫學救援、海洋輻射監測、氣象監測預報、輔助決策、響應行動等8類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技術支持中心以及3個國家級核應急培訓基地,基本形成專業齊全、功能完備、支撐有效的核應急技術支持和培訓體系。
建設國家級核應急救援力量。經過多年努力,中國形成了規模適度、功能銜接、布局合理的核應急救援專業力量體系。適應核電站建設布局需要,按照區域部署、模塊設置、專業配套原則,組建30余支國家級專業救援分隊包養,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置各類專業救援任務。軍隊是國家級核應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支援地方核事故應急的職責使命,近年來核應急力量建設成效顯著。為應對可能發生的嚴重核事故,依托現有能力基礎,中國將組建一支300余人的國家核應急救援隊,主要承擔復雜條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擊搶險和緊急處置任務,并參與國際核應急救援行動。
建設省級核應急力量。中國設立核電站的省(區、市)均建立了相應的核應急力量,包括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輻射監測網、醫學救治網、氣象監測網、洗消點、撤離道路、撤離人員安置點等,以及專業技術支持能力和救援分隊,基本滿足本區域核應急準備與響應需要。省(區、市)核應急指揮中心與本級行政區域內核設施實現互聯互通。
建設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應急力量。按照國家要求,參照國際標準,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中國各核設施營運單位均建立相關的核應急設施及力量,包括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通訊設施、應急監測和后果評價設施;配備應對處置緊急情況的應急電源等急需裝備、設備和儀器;組建輻射監測、事故控制、去污洗消等場內核應急救援隊伍。核設施營運單位所屬涉核集團之間建立核應急相互支援合作機制,形成核應急資源儲備和調配等支援能力,實現優勢互補、相互協調。
按照積極兼容原則,圍繞各自職責,中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國家核應急預案》明確的任務,分別建立并加強可服務保障核應急的能力體系。
按照國家、相關省(區、市)和各核設施營運單位制定的核應急預案,在國家核應急體制機制框架下,各級各類核應急力量統一調配、聯動使用,共同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置任務。
五、核事故應對處置主要措施
中國參照國際先進標準,汲取國際成熟經驗,結合國情和核能發展實際,制定了控制、緩解、應對核事故的工作措施。
實施縱深防御。設置五道防線,前移核應急關口,多重屏障強化核電安全,防止事故與減輕事故后果。一是保證設計、制造、建造、運行等質量,預防偏離正常運行。二是嚴格執行運行規程,遵守運行技術規范,使機組運行在限定的安全區間以內,及時檢測和糾正偏差,對非正常運行加以控制,防止演變為事故。三是如果偏差未能及時糾正,發生設計基準事故時,自動啟用電廠安全系統和保護系統,組織應急運行,防止事故惡化。四是如果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啟動事故處理規程,實施事故管理策略,保證安全殼不被破壞,防止放射性物質外泄。五是在極端情況下,如果以上各道防線均告失效,立即進行場外應急響應行動,努力減輕事故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同時,設置多道實體屏障,確保層層設防,防止和控制放射性物質釋入環境。
實行分級響應。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事故事件分級表,根據核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及輻射后果影響范圍,確定核事故級別。核應急狀態分包養為應急待命、廠房應急、場區應急、場外應急,分別對應Ⅳ級響應、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前三級響應,主要針對場區范圍內的應急需要組織實施。當出現或可能出現向環境包養合約釋放大量放射性物質,事故后果超越場區邊界并可能嚴重危及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進入場外應急,啟動Ⅰ級響應。
部署響應行動。核事故發生后,各級核應急組織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實施以下全部或部分響應行動。
——迅速緩解控制事故。立即組織專業力量、裝備和物資等開展工程搶險,緩解并控制事故,努力使核設施恢復到安全狀態,防止或減少放射性物質向環境釋放。
——開展輻射監測和后果評價。在事故現場和受影響地區開展放射性監測以及人員受照劑量監測等。實時開展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觀(監)測預報。開展事故工況診斷和釋放源項分析,研判事故發展趨勢,評價輻射后果,判定受影響區域范圍。
——組織人員實施應急防護行動。當事故已經或可能導致碘放射性同位素釋放,由專業組織及時安排一定區域內公眾服用穩定碘,以減少甲狀腺的受照劑量。適時組織受輻射影響地區人員采取隱蔽、撤離、臨時避遷或永久遷出等應急防護措施,避免或減少受到輻射損傷。及時開展心理援助,撫慰社會公眾情緒,減輕社會恐慌。
——實施去污洗消和醫療救治。由專業人員去除或降低人員、設備、場所、環境等放射性污染。臺灣包養網組織核應急醫學救援力量實施醫學診斷、分類,開展醫療救治,包括現場緊急救治、地方醫院救治和后方專業救治等。
——控制出入通道和口包養價格岸。根據受事故影響區域具體情況,劃定警戒區,設定出入通道,嚴格控制各類人員、車輛、設備和物資出入。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物品、郵包快件等實施放射性污染檢測與控制。
——加強市場監管與調控。針對受事故影響地區市場供應及公眾心理狀況,及時進行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避免或減少放射性物質攝入。
——維護社會治安。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群眾安置點、搶險救援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強化核事故現場等重要場所警戒保衛,根據需要做好周邊地區交通管制等工作。
——發布權威準確信息。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做包養法,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由國家、省(區、市)和核設施營運單位適時向社會發布準確、權威信息,及時將核事故狀態、影響和社會公眾應注意的事項、需要個人進行防護的包養網VIP措施告知公眾,確保信息公開、透明。
——做好國際通報與申請援助。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要求,做好向國際社會的通報。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要求,視情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和國際社會申請核應急救援。
建立健全國家核應急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包括設置核電廠應急計劃區、核事故分級、應急狀態分級、開展應急防護行動、實施應急干預原則與干預水平等完整系統的國家核應急技術標準體系,為組織實施核應急準備與響應提供基本技術指南。
加強應急值班。建立核應急值班體系,各級核應急組織保持24小時值班備勤。在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設立核應急國家聯絡點,負責核應急值班,及時掌握國內核設施情況,保持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信息暢通。
六、核應急演習演練、培訓與公眾溝通
中國高度重視核應急演習演練,切實加強專業培訓,注重公眾溝通,不斷提高各級核應急組織應對處置嚴重核包養網事故的能力水平,普及社會公眾核安全應急知識,營造促進核能發展良好環境,樹立全社會對發展核能事業信心。
組織實施核應急演習。發布《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核應急演習管理規定》等規章,明確規定國家核應急演習方針原則、組織機構、內容形式、分類頻次、保障準備、實施程序等。適應核能發展需要,定期舉行全國性核應急聯合演習;相關省(區、市)每2年至4年舉行一次本級場內場外核應急聯合演習;核設施營運單位每2年組織一次綜合演習,每年組織多種專項演習,擁有3臺以上運行機組的演習頻度適當增加;核電站首次裝投料前,所在地省級核應急管理機構組織場內場外聯合演習。近年來,先后組織代號為“神盾—2009”“神盾—2015”的國家核應急聯合演習,參演規模近6000人,日本、韓國、法國、巴基斯坦、國際原子能機構等派出官員、專家觀摩。
建立三級核應急培訓制度。國家核應急管理機構負責全國核應急管理人員培訓,省(區、市)核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核應急人員培訓,核設施營運單位負責本單位核應急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福島核事故以來,中國各級舉辦培訓班110多期,培訓近萬人次。目前,中國核應急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參加過不同級別、專業的培訓。
加強核應急公眾溝通與信息發布。中國高度重視核應急公眾溝通和信息發布,制定相關規定,明確公開透明、客觀真實、權威可信、科學通俗的工作原則。各級核應急組織建立專門的核應急宣傳隊伍,適時向全社會宣傳國家核能政策、核安全政策、核應急政策,增加核能發展透明度,確保公眾享有核安全監督權、核應急準備與響應知情權。2013年以來,以“共筑核應急核安全防線、共促核能事業科學發展”為主題,多次組織全國范圍核應急宣傳活動,國內外受眾面達到包養軟體10億人次。2015年1月,利用中國核工業創建60周年契機,開展一系列面向國內外的宣傳活動。2015年12月,組織媒體走進中國核電企業,開展“助推核能發展、助力‘一帶一路’”采訪活動,向國內外集中展示中國核電技術先進性、核電安全可靠性、核電管理規范性、核應急準備充分性,產生了積極社會反響。各涉核企業、大專院校和有關團體還以各種形式開展涉核科普宣傳活動,努力營造安全高效發展核能的良好氛圍。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毗鄰廣東省,特區公眾和輿論關注內地核能發展。1992年以來,粵港雙方針對廣東大亞灣和嶺澳核電站核應急事宜達成多項共識。國家核應急管理機構多次與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宣介會,不斷充實粵港核應急合作機制內容,完善粵港核應急交流平臺,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消除疑慮。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還有針對性地與港澳地區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各領域專業培訓,提高當地人員專業水平,為保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核能安全利用是關系臺灣海峽兩岸人民 TC:sugarpopular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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